规章制度

秘书处工作制度

中国国外农业经济研究会秘书处工作制度

(试行) 

第一条 中国国外农业经济研究会(以下简称“本会”)设立秘书处,作为日常办事机构。

第二条 秘书处负责人为本会秘书长,由理事会选举产生。秘书处由秘书长和若干副秘书长组成,副秘书长人数根据工作需要决定。

第三条 秘书处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,向理事会报告工作,执行理事会的决议。在理事会闭会期间,秘书处向常务理事会报告工作,执行常务理事会的决议。在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,秘书处向会长办公会报告工作,执行会长办公会的决议。

第四条 秘书处所有成员均为无薪酬兼职。秘书处成员为活动提供服务或参加项目时,其劳动报酬由活动或项目的经费预算列支。

第五条 秘书处实行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,各副秘书长在秘书长领导下分别负责相应工作,以及会长或秘书长指派的临时性任务。需要时,各副秘书长在会长或秘书长领导下合作完成工作。

第六条 秘书处的工作范围包括日常事务管理、会员服务、活动管理和项目管理等四类:

(一)日常事务管理

日常事务管理包括以下4类,由秘书处成员分工负责。

1.行政管理,主要是与农村所、社科院科研局社团基金处和民政部主管部门的对接;

2.财务管理,包括与国税、地税、银行部门的对接;

3.媒体维护,包括网站、博客和微博等;

4.档案和数据库管理。

(二)秘书处承担的会员服务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

1.为会员制作和颁发会员证,为理事及以上会员制作和颁发聘书;

2.组织开展学术交流和研究活动,鼓励和吸引会员参与和交流;

3.根据会员需要,适当组织国际学术考察和交流;

4.制作研究会通讯,传播研究会及会员的相关信息;

5.会员关系维护,日常联络,招募会员等;

6.以秘书处及网站为平台,辅助促进会员之间的学术交流和沟通;

7.通过研讨、征文、考察、撰写专著、网站建设等多种方式,打造一个国外农业经济研究的特色平台;

8.在研究会网站开辟会员天地版块,发布会员信息和会员成果

(三)活动管理

本会活动包括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、会长办公会、研讨会以及论坛等,由秘书处所有成员共同实施。

(四)项目管理

本会可能开展的项目包括咨询项目、研究项目以及其他类型项目,在秘书处内部根据各副秘书长的特长分工负责,并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。

第七条 秘书长参加会长办公会,副秘书长列席会长办公会。每次会长办公会保证至少1-2名副秘书长参加。秘书长指定一名副秘书长做会长办公会会议记录。秘书长或指定的副秘书长整理会议纪要。会长办公会会议记录及纪要均由秘书处存档。

第八条 秘书处设立专用电子邮箱,统一对外发布所有通知、文件以及对会员的回函。所有重要对外信息发布可由各副秘书长根据分工拟定,最终由秘书长审定并统一发布。

第九条 本制度由会长办公会表决通过后试行。